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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 2026-01-19 · 原文 403 字 · 阅读约 2 分钟 查看官方原文

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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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旨在深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潜力,带动重点行业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考点 1
术语 2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国资委、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深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潜力,带动重点行业领域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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