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支持和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新一轮措施》的通知署贸函〔2025〕307号
广东分署,拱北海关,总署各部门,数据中心、海科中心:
现将《海关支持和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新一轮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紧扣“澳门+横琴”新定位,进一步全面深化海关改革,努力打造深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开拓创新的“样板间”,持续赋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横琴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支持措施。
(一)支持发展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设立“绿色通道”,对澳门与横琴合作区之间用于研发、加工、检测等的科研货物予以通关便利。
(二)支持发展跨境文旅会展商贸。支持按程序报批设立横琴口岸进境免税店,满足入境旅客消费需求。支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展会平台,根据展会特点制定便利化监管方案,适时开展驻场监管,助力“一会展两地”国际性会展项目在横琴合作区落地。对在横琴合作区内开展保税展示交易的商品实施远程监管、数据巡查。支持琴澳“微短剧”产业联动发展,服务剧组跨境物资便利通关。
(三)支持发展跨境电商业务。支持横琴合作区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1210”业务,推广应用进口税款电子支付,推动健全商品溯源体系等配套管理制度,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动横琴合作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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