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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 2025-09-09 · 原文 449 字 · 阅读约 2 分钟 查看官方原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药事管理等3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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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药事管理等3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5年版),旨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文件对药事管理和临床检验专业指标进行修订,并新制定核医学专业指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15年临床检验和2020年药事管理两版旧指标。

考点 2
观点 1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药事管理等3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5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5〕3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我委组织对药事管理和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进行修订,新制定了核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形成了药事管理等3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5年版,详见附件1、2、3)。现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专业质控组织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中使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5年3月31日印发的《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国卫办医函〔2015〕252号)和2020年8月4日印发的《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0年版)》(国卫办医函〔2020〕654号)同时废止。

1.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5年版) 2.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5年版) 3.核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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