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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 2025-04-04 · 原文 208 字 · 阅读约 1 分钟 查看官方原文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43号(关于进出境人员行李物品申报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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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43号规范进出境人员行李物品申报手续,便利通关。携带应向海关书面申报物品的,须填写申报单并走红色通道;未携带的无需填报,走绿色通道。进境人员有特定情形的,应如实填报纸质申报单或电子数据并接受海关验核办理手续。

考点 3
观点 1
术语 3

为便利进出境人员办理行李物品申报手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出境人员携带应向海关书面申报物品的,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人员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称《申报单》,式样见附件),向海关书面申报,选择“红色通道”通关。

二、进出境人员未携带应向海关书面申报物品的,无需填报《申报单》,选择“绿色通道”通关。

三、进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填报纸质《申报单》或电子申报数据,并接受海关验核,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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